在国内天然气市场面临诸多变化与变革的大背景之下,时隔12年之后天然气利用相关政策出现了新变化。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办法仍沿用“优先类、限制类、禁止类、允许类”四大天然气利用方向。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9月,国家能源局网站曾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而新版办法在整体落实征求意见稿内容的基础之上,较征求意见稿亦有了进一步调整、优化。以“优先类”为例,新变化主要包括:
其一,“城镇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删除了“尤其是大中城市”的表述,意味着对全国大中小城市及农村地区一视同仁,均视为鼓励地区;
其二,“公共服务设施用气”的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港口、码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等交通设施,表明交通枢纽亦为优先鼓励方向;
其三,新增“集中式采暖用户”、“已纳入国家级规划计划,气源已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按照‘以气定改’已完成施工的农村清洁取暖项目”等内容,扩大了天然气利用范围;
此外,办法要求对构建新型能源电力系统发挥重要作用的调峰气电、光热发电、天然气掺氢利用示范项目等,鼓励优先发展;对天然气消费起到削峰填谷作用的可中断工业燃料用气鼓励优先发展;并鼓励天然气在价格承受能力高、减排效果显著的远洋船舶和LNG载货卡车等中重型交通工具上的应用。
窥斑见豹,相比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新版办法推动天然气发展的动力明显增强,并新增了辅助新能源、独立能源与交通领域为新的优先鼓励方向。同时,文件将天然气掺氢示范项目定性为“高精尖天然气安全高效利用新业态”,亦预告了未来天然气行业科技投入将迎来新的高峰。
有关农村“气代煤”,新版办法对清洁取暖用气加以了强调和侧重。可预见的是,此次调整后,中国燃气的“气代煤”工作将继续深入、高质量推进。
另外,当前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已经按下了“加速键”。就影响而言,后续城燃公司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料将有所提高,且在联动机制的作用下合理毛差有望保持。
而具体到中国燃气,鉴于新版办法政策框架下广大农村地区也被纳入优先鼓励范围,叠加“顺价”持续推进,公司在华北农村的“气代煤”项目的盈利能力料将大幅改善,接下来业绩弹性势必会得到充分释放。
综合上述,未来在新政指导下,天然气的利用范围将得以扩大、发展动力得以增强,再加上天然气价格下降以及“顺价”持续推进等积极因素发酵,天然气行业的供需形势预计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身处其中,中国燃气的业绩增长确定性强、增长空间大,显然值得投资者重点关注。